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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离也不能免责

发布时间:2017/07/03    信息来源:

    日前,江西省资溪县马头山镇党委原书记李旺仁、镇纪委原书记曾立芳因落实“两个责任”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“这两个人不是已经调离马头山了吗?怎么镇里出了事,他们还要挨处分?”通报一经发布,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。
  今年年初,资溪县纪委在梳理历年查处的案件时发现,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,马头山镇先后有1名镇班子成员、10名村干部因贪污、挪用惠农补助资金受到党纪处分,其中6人被开除党籍。
  “3年时间,一个镇居然有十多名镇村干部被处分,镇党委和镇纪委是怎么落实‘两个责任’的?”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饶建平立即要求县纪委就马头山镇贪污、挪用惠农补助资金问题展开调查。
  调查结果令人吃惊!3年里,该镇先后发生11起贪污、挪用惠农补助资金问题。但镇党委对此十分“淡定”,只是开了几次党政联席会,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,对案件发生的原因从未进行剖析,也未查找管理和监督中存在的漏洞。
  “对于各村出现的问题,我也曾多次在会议上要求他们开展自查自纠。但手头事情太多,我没有时间亲自去督促检查。”接受谈话时,李旺仁为自己开脱。
  一边是一把手“忙不过来”,另一边则是村干部愈发大胆。“申报、发放补助资金都是我一个人操作。起初只是尝试以虚开存折方式套取资金,发现镇里、村里没人审核之后,就变得愈发大胆,以后每年都如法炮制。”该镇湖石村报账员罗桂英说。
  “镇党委书记未履行主体责任,导致镇班子成员和村干部多人严重违纪。镇纪委书记疏于职守,致使监督不到位。这样的干部,即使调离了也不能免责,否则落实‘两个责任’就将成为一句空话。”饶建平说,最终,李旺仁、曾立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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